统计“大菠萝在福建的叫法”,先要把统计对象说清楚:这里的“大菠萝”指水果菠萝,记录的是受访者平时最先说出的名称,而不是把所有听过的名称都算成同一人的答案。日常普通话里常说“菠萝”或“大菠萝”,水果摊、商品标签上常见“凤梨”;部分闽南语语境中还能听到“旺来”等说法。福建各地语言习惯不同,不存在一个能代表全省所有人的唯一叫法。
统计口径:统计什么、统计谁
为了让比例有意义,可把统计口径设为“每位受访者选择一个最常用称呼”。调查时使用同一张菠萝图片,提问“你平时会怎么称呼这种水果?”并记录原话。若受访者回答“菠萝,也叫凤梨”,主统计只记其第一个回答“菠萝”,另把“凤梨”记入补充词表。这样可以避免一个人报出多个词,导致百分比相加超过100%。
- 统计对象:受访者日常使用的水果名称,不统计商标名、品种名或临时形容词。
- 统计单位:人;每人主统计只计一次。
- 地域口径:按居住地或长期生活地记录,区分闽南、闽东、闽北、闽中等片区,不能只凭籍贯推断日常用词。
- 语言口径:记录回答所用语言,例如普通话、闽南语、福州话或其他方言;方言词保留原词,并注明读音或语境。
“菠萝”“大菠萝”“凤梨”多用于普通话交流或商品称呼;“旺来”则带有闽南语表达色彩,部分人也会用“旺梨”等近音说法。某个称呼是否常见,可能随城市、家庭语言和交谈场景变化,因此统计时应把“词是什么”和“在哪种语言里说”一起记录。
计算公式:占比按有效回答计算
某个称呼的使用比例,按选择该称呼的人数除以有效回答总人数计算:
某称呼占比(%)=选择该称呼的人数 ÷ 有效回答人数 × 100%
例如,调查100人,其中有4人没有给出可归类的称呼,有效回答人数就是96人。若其中42人首先回答“菠萝”,则“菠萝”的主称呼占比为42÷96×100%≈43.8%。分母必须使用有效回答人数,不能在漏答存在时仍直接套用全部受访人数。
如果调查采用分片区抽样,还可以计算全省估算占比。设片区权重为该片区目标人口占调查总体的比例,则:
加权占比=各片区(该片区称呼占比 × 该片区权重)之和
例如,闽南片区样本占比不能因为问得更多,就自动代表全省。应先按预先设定的人口或调查总体权重调整,再合并计算。小规模街访可以描述受访样本,不能把未经加权的样本比例直接说成福建全省人口比例。
计算示例:100份回答如何归类
以下数字是演示计算方法的假设样本,不代表福建省实际调查结果。设100人中有4人未回答,剩余96份有效回答按最先说出的名称归类:
| 主称呼 | 人数 | 占有效回答比例 | 记录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菠萝/大菠萝 | 42人 | 43.8% | 合并为普通话同类主称呼时注明合并规则 |
| 凤梨 | 28人 | 29.2% | 单独记录商品和日常称呼 |
| 旺来/旺梨 | 18人 | 18.8% | 保留原词,并记录使用的方言 |
| 其他称呼 | 8人 | 8.3% | 逐项留存原始回答,不擅自并入前三类 |
| 合计 | 96人 | 100.0% | 以有效回答为分母 |
以“凤梨”为例,计算为28÷96×100%≈29.2%。各行显示到小数点后一位,因四舍五入,显示值相加可能出现轻微误差;计算排序和总比例时应使用未四舍五入的原始数值。
结果怎样表达才不混淆
报告结果时,应写成“在这组受访者中,最常用称呼为……”,并同时交代样本人数、调查片区、语言条件和有效回答数。若将“菠萝”与“大菠萝”合并,须在表注中说明;若把“旺来”和“旺梨”归为一类,也应保留两种原始回答,方便复核。若问题改成“你听过哪些叫法”,一人可以勾选多个词,此时每个词的比例会分别计算,合计可能超过100%,不能再称为互斥的主称呼占比。
因此,回答“大菠萝在福建的叫法”时,可以概括为:普通话里常说“菠萝”或“大菠萝”,商品和日常交流中也常见“凤梨”,闽南语语境里部分人会说“旺来”等。若要进一步给出各叫法的百分比,就按统一提问、单人单选、分地区记录的口径采样,再用有效回答人数作分母计算。
